事務所審計事項及資料
會計師律師事務所審計,是接受委托,為事務所的年度財務收支等經濟活動情況,本著客觀、公正、獨立、守信的原則,獲取充分、適當的證據進行的年度審計,并根據審計情況,出具審計報告。主要是核實被審單位年度財政財務收支等經濟活動的真實性、合法性,評價被審單位年度財務收支的運行情況、遵守國家財經法規的情況,為全面評價事務所的工作提供依據,為國家相關部門開展的事務所的年檢工作提供依據。
一、事務所審計的主要內容:
年度業務收入、支出情況、利潤分配情況;固定資產及流動資金情況;營業稅及合伙人個人所得稅繳稅情況;事務所注冊資金狀況;社會保險繳納情況;執業風險金提留情況;盈余公基金提留情況;往來款項情況;各種票證、賬薄規范情況;與員工簽訂聘用合同情況;財務人員崗位資格情況;事務所財務規范情況。
二、事務所審計所需資料:
1、財務類資料:
(1)會計報表及附注;
(2)全部賬目;
(3)會計憑證;
(4)科目余額表(1級至末級的期初、期末和累計發生額);
(5)銀行存款對賬單、余額調節表(全部銀行存款對賬單);
(6)房屋、車輛產權證明(房產證、車輛行駛證);
(7)長短期投資,投資協議、被投資單位營業執照、被投資單位會計報表(截止會計報表日的被投資單位經審計會計報表);
(8)長短期借款合同,抵押擔保資料
(9)現金盤點表(截止到會計報表日);
(10)固定資產盤點表(標明固定資產各稱、規格、數量、原值、預計殘值、使用年限、折舊額、凈值);
(11)存貨盤點表(截止會計報表日的盤點表,標明存貨的名稱、規格、數量、單價、總金額)
(12)應收賬款、預付賬款、其他應收款、應付賬款、預收賬款、其他應付款賬齡分析 ;
2、備查類資料:
(1)營業執照(工商);
(2)稅務登記證(國稅、地稅);
(3)組織機構代碼證書(質量監督局);
(4)設立、變更驗資報告;
(5)以前年度審計報告;
(6)股東會、董事會重大決議等文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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