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責任審計
經濟責任審計,是接受委托,為法定代表人在一定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,本著客觀、公正、獨立、守信的原則,獲取充分、適當的證據進行審計,并根據審計情況,出具審計報告。經濟責任審計,是明確責任人一定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,考核一定期間的工作業績有效方法。通過經濟責任審計,公正、客觀、公平地評價干部,為加強干部管理監督服務。
一、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:
審核一定工作任期內經濟目標的完成情況;審查各項經濟政策的執行情況;審查各項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,主要包括:審查任期內財務收支是否真實、合規、合法,有無違反財經紀律問題;審查任期內資產的管理情況,有無流失、損失、浪費等問題;審查任期內債權債務是否真實、合法,有無虛報漏計問題;審查任期內配發的用品是否合規和清理移交,是否存在轉移、隱匿問題。
二、經濟責任審計所需資料:
(1)營業執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、公司章程、驗資報告;
(2)任職期間資產負債表、損益表、現金流量表、銀行對賬單;
(3)總賬、明細賬、憑證、科目余額表;
(4)所得稅季報申報表,年報申報表;
(5)國地稅登記證、國地稅完稅憑證;
(6)房屋租賃合同;
(7)存貨盤點明細表、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 ;
(8)述職報告;
(9)工作目標責任狀;經濟承包責任狀;
(10)財務管理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;相關費用核定依據;
(11)任期內各年度借款合同,有關抵押擔保資料;
(12)任期內重大決策說明和取得的業績;
(13)任期內各年度賬外資產明細表;
(14)任期內各年度重要經濟合同、協議;
(15)被審計單位聲明書;
(16)其他相關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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